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后怎么处理?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关于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后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捍卫者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后怎么处理

1、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后,按以下情形处理:

(1)、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2)、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什么情况下不能成为商标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型号是被某一行业共同认可,共同使用的,有的是这一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共有特征。任何人都不应一家垄断,将通用名称、图形作为商 标使用也可能损害同行业其他从业者的利益,有悖于公平竞争原则。由于这些标志本身并不具有区别不同经营者的功能,不过当这些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被某一经营者作为商标用于自己的商品,而且通过使用使消费者足以将其标志的商品与其他同种商品相区别,则应当认为其已取得了显著性,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禁止直接以表示商品特征的文字、图形做商标,其理由与前述禁止以本商品通用名称、图形作商标是一样的。须指出的是法律所禁止的仅仅是将“直接”表示商品的 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而“间接”表示或暗示商品某些特征的标志,则不在禁止之列,因为以间接表示或暗示商品某些特征 的标志往往可能是具有显著特征的商标。

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捍卫者 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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